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五福二路派出所接獲轄內高中報案,指稱在校內有學生財物遭竊,員警調閱監視器後,鎖定了一名44歲的張姓男子涉有重嫌,經過一個多禮拜的循線追查,終於在三民區的建國路上抓到人!而一名被害女高中生到警局協助調查時,還氣得哭問「明明是自己的東西,別人怎麼可以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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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更在張男身上起獲6支行竊得來的智慧型手機,也發現他在大高雄地區的各處高中,都以相同手法犯案行竊,範圍橫跨小港、新興、苓雅、鳳山等區域,被害學生達49人。
學生每人遭竊金額從100元至1500元不等,有些學生則是放在書包裡的手機被竊。一名葉姓女學生哭著向警方表示,被偷的錢跟手機沒多少錢,但裡面有很多充滿回憶的生活照,不甘心的是,「明明是自己的東西,別人怎麼可以拿走?」當場被氣哭。
後續再經過新興、苓雅、鳳山、左營、小港等各派出所數日清查後,張嫌共計得手贓款贓物價值高達新台幣10萬多元,連背在身上的背包,也是偷來的。
據調查,為避免警方找上門,狡詐的張嫌更天天換住不同旅館,巧合的是,員警查獲張嫌的當天,其實他已經退房,準備返回澎湖,不料,還是逃不過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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