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中心/綜合報導
豔陽高照,來杯冰咖啡,消暑又提神。因此超商不定期推出第二杯咖啡享折扣等優惠活動,並提供寄杯等配套服務,吸引消費者,然而卻有不少人常會發生忘了領取而逾期的遺憾,使得小確幸變成大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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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行政院消保處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避免消費者的寄杯咖啡悄悄消失,特與四大超商研商,並決議將不會限制消費者咖啡寄杯的領取期限,但提醒寄杯咖啡多以發票作為憑證,而列印發票的小白單會有日久褪色的情形,消費者應儘早兌換,避免發生日後不易辨識的問題。
另外,有關日前全家限制消費者寄杯須在一周內兌換,經該公司表示加蓋期限章的用意,只在於善意提醒消費者儘早使用,為避免爭議將協調取消期限章戳。
消保處表示,企業經營者如果以發行禮券的方式促銷咖啡時,應遵守禮券相關規範,除了應提供履約擔保外,若有優惠方案使用方式,應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則並充分揭露消費資訊,除了四大超商,其他咖啡連鎖店,若有類似咖啡促銷活動,應依此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