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陳姓男子2014年北上與朋友聚會歡唱,散場後一名女性友人陪他找旅館,因為喝多了而在房內小憩,陳男卻趁機性侵,隔天自知理虧,不斷傳簡訊道歉「我這樣對你真的禽獸不如」;台北地檢署1日依乘機性交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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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陳男多次與被害女子出遊,當天女方認為兩人共處一室應該沒有問題,加上自己也喝多了,就坐在沙發上睡著,雖然睡夢中感覺有人壓過來,但並未放在心上。
隔天退房後2人各自離去,被害人卻收到多則陳男傳來的簡訊,內容包括「我昨天有沒有做什麼讓妳不開心的事?」、「妳在我心情不好時關心,我竟這樣對你」、「我禽獸不如,我會去投案,希望妳原諒我」等,被害人才驚覺遭對方侵犯,氣得驗傷提告。
陳男否認性侵,辯稱雙方你情我願,檢方勘查旅館監視器畫面,發現2人一起進出、互動正常,認為罪證不足,一度將陳男不起訴,被害人聲請再議,高檢署將全案發回重新調查。
檢方根據簡訊內容,認為2人若是合意,陳何必自稱「禽獸不如、要去投案」?顯然是心虛所致;且當天正值女方生理期,依常理不會同意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因此不採信陳的說詞,依乘機性交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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