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搬家工人,因為和女友吵架鬧彆扭,便收容一名之前認識的女客戶到他家住,雙方當天晚上就發生性關係,隔天他還將住家鑰匙交給對方。不料3天之後男方和女友復合,事後要求女客戶搬離他家,對方不滿被當成「代理情人」,一怒告男方性侵。事後女友得知他劈腿,氣得嗆聲「我不會再回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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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發現,44歲的陸姓男子是一名搬家工人,他在今年3月幫一名36歲女客戶「阿美」搬家,雙方因此認識,之後還互留聯絡方式。約莫兩周過後,阿美稱說自己的租屋處正好在裝修,聯絡陸男希望暫住他家。當時陸男正好和同居女友吵架鬧分手,女方搬離住處,於是同意阿美搬入。
就在阿美搬入當天,陸男就和她發生性關係,沒想到3天後陸男和女友復合,要求阿美搬離。阿美不爽被當成「代理情人」,事後偷偷複製陸男住家鑰匙,隔天晚上還帶2名男性友人闖入住處,當時陸男和女友在屋內熟睡,突然發現有人闖入以為是小偷,當場報警處理,警方獲報也立刻趕到現場。
警方到場之後,阿美控訴自己被陸男當「洩慾工具」,女友回頭後卻又把她一腳踢開,憤而怒告性侵,但陸男卻喊冤反控遭「仙人跳」。正牌女友得知實情後,氣得大罵「休想我會再回頭,這次絕不會再原諒你了!」警方訊後將陸男依妨害性自主移送、阿美和2名男子則被依恐嚇取財和妨害自由送辦,但陸男「腳踏兩條船」的後果,現在兩頭都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