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周姓、邱姓男子因為「交換性伴侶」而導致周的女友燒炭自殺身亡,高等法院認定,2人另共謀讓周性侵邱的女友未遂,再判2人各1年、2年徒刑,兩罪合併,周男判刑7年6個月、邱男判刑13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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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的周男和36歲的邱男在土城區延吉街租套房而熟識,去年3月,邱向周提議「交換性伴侶」,周男連繫在新竹的女友小美(化名)北上,小美到周男的套房喝酒聊天,事後不勝酒力醉倒。
周男告訴邱男小美正熟睡,隨即引狼入室。邱男性侵過程中,小美一度驚醒,發現對方的下體與男友大小不一樣,事後確認對方不是男友,懷疑周男也參與其中,當場怒斥「你們怎麼樣這樣對我?」;事後她無法釋懷,甚至在LINE透露「與其要我這樣骯髒的活著,我寧願死」,1個月後到新北市三重區一間摩鐵燒炭身亡。
全案一審時,2男一度辯稱小美輕生的原因和性侵無關,邱還稱自己並未性侵成功;後來周男坦承犯罪細節,邱男仍否認性侵,法官考量周男坦承犯罪已有悔意,依乘機性交致羞忿自殺罪判他7年徒刑,否認犯行的邱男則判刑12年。
另外,2男被控去年3月設局性侵邱男的女友,因女方識破而未得逞,一審判2人無罪,不過二審認定有罪,這部分判決周、邱各1年與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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