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王姓男子今年3月違規停車,被警盤查時又拒絕出示身分證件,還罵員警「馬的」,因此被移送法辦,而士林地院認為該詞為粗話,能讓對象難堪並感到不悅,不過他已和員警和解並賠償6萬元,便依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罪,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緩刑2年。
台北市內湖警分局康寧派出所鄭姓員警3月5日下午巡邏時,接獲檢舉指稱有車輛違規停車,並於北市成功路上發現違停的王姓男子,但是其態度相當不配合,不僅拒絕出示證件和姓名供查證,還當場以「馬的」、「懶得理你」辱罵鄭員,因此將王男當場逮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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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在法院審理時辯稱,「馬的」不算侮辱,只是一句口頭禪、一種語助詞而已,但法管認為他身為資訊業經理,應具有基本的文化素養,知道「馬的」一詞與「他馬的」、「他媽的」相同,在現實兩字是粗話,足令聽聞者感到難堪與不快,而且只是因為不滿違停被盤查,就如此辱罵執法員警,藐視國家公權力並傷害公務員執法尊嚴,因此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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