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一名年約65歲的林姓男子日前犯下2起腳踏車竊案,而且被逮後都稱是「媽祖和天公伯要我牽走的」,想將罪嫌通通推給神明,令員警哭笑不得,仍將其依竊盜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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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後龍分駐所警員李兆康15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指稱住家門口的腳踏車遭竊,並出現一輛新的腳踏車,因此立即前往民宅,並發現附近有可疑的林姓男子,盤查後他也坦承順手牽羊,指稱騎腳踏車到被害人家門口後,想先將偷來的腳踏車騎回去,再回現場其自己的腳踏車,但強調是「媽祖要我牽的」,事後被依涉嫌竊盜罪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同分駐所警警員17日上午又接獲同一住戶報案,指稱林男又來偷腳踏車,而他這次又辯稱是在家睡覺時,天公伯說要還他一台腳踏車,並指引他到同一住處牽同一台腳踏車,天公伯還說牽走沒有關係,指稱教唆他偷竊的就是天公伯跟媽祖,因此再次被以涉嫌竊盜罪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警方也持續擴大追查林男有無涉及其他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