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家四口因為欠繳8個月房租被迫搬離,房東曾幫忙找工作,四口家卻連吹冷氣都不節制,光電費一個月高達1萬6千元。事件引發熱烈討論,而當事人施先生透過媒體表達不滿,他認為為何房租包水電不能吹冷氣?1萬6千元是4戶電費,並非他一戶,房東把錯變成對的。而這件事也讓他們變成高風險家庭,希望媒體別再大肆報導,讓他連找工作重新生活的機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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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先生透過電話向媒體反應,當初講好房租包水包電,「為何不能吹冷氣?」況且1萬6000元的電費,是4戶人家在用。另外,房東當初也是以「借住」的名義,目的為了避稅。沒想到事情鬧大,也讓他原本快快樂樂的家庭,被列為高風險家庭「萬一小孩要被送去寄養怎麼辦?」施先生痛批房東,根本為掩護自己錯的行為,硬扳成對的。
根據房東的說法,協議搬家當天,進入施家卻發現,沒人在屋內冷氣卻一直開,曾經光一個月的電費就高達1萬6000元。房東也曾幫施先生找工作,地點在萬大路果菜市場,月薪4萬元。
社會局表示,施家人在今年2月申請低收入戶補助,每月約可領3萬元,但幾乎都拿來繳交向信用卡「預借現金」產生的高額卡債。不過鄰居認為,施家夫妻倆花錢沒花在刀口上,也是主要原因。
律師葉恕宏表示,房客欠繳租金,甚至超過押金額度,房東有權終止租賃契約,萬一遇到房客不願搬離狀況,最保險的做法,房東應該先到警局,說明狀況後由警方執行勸導等後續處理事項,房客再死命賴著不走,便可以涉犯侵入住居罪報案,要求房客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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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重要一點是,除非得到房客同意,否則房東是不能搬運、取走或丟棄房客財產,即便房客欠租又落跑,留下財產、物品,房東也最好先向法院提起告訴,取得處分命令或判決,再申請強制執行。律師強調,房東這些細節沒注意,反而可能吃上竊盜、毀損、強制罪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