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36歲的王姓婦人4月間,為了讓8個孩子吃飽,涉嫌偷搬走別人暫放在機車上的2包白米,是後對方雖得知是因為經濟困頓才偷,也願意把東西送給她,但因為竊盜是公訴罪,最後還是被依法送辦,最後檢方考慮家庭狀況,又有悔意願意寫悔過書,決定緩起訴一年,全案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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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婦人4月26日偷走別人暫放機車上的白米,對方發現米不見了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他家中還有8名小孩,其中4人還沒到就學年紀,丈夫做板模,一個月3萬元,要養一家10口,員警不只送雞蛋罐頭,也協助向社會局申請補助,被害人得知也決定原諒,並把2包米送出去,事件曝光後,也引起外界關注。
但偷竊屬於公訴罪,得依法送辦,而檢方考量,王女是因為家中沒有糧食,才會偷竊,不過他犯後態度良好,也願意寫悔過書反省,得到被害人的原諒,屬於情節輕微,因此決定緩起訴一年,全案偵結,不過網友仍是有正反不同想法,有人說「希望一家可以好好過日。」也有人覺得「爸媽不值得同情,沒能力就該節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