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竹東邱姓少女慘遭凌虐、性侵致死案,雖然5名被告都沒有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但法官認為5嫌仍有教化可能,因此判處無期徒刑;竹東鎮代表會副主席鄭朝日表示,站在死者父親的立場,應該沒有辦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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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黃曉雯(下圖)因為與少女發生口角,去年5月17日夥同男友、綽號「冥王」的林春雄,以及古志強、何文軒、陳哲儒3名男子,將少女從網咖押走,虐打、性侵少女致死再潑油焚屍,行凶後還冷血地到KTV狂歡。
邱女失蹤4天,5月21日上午被發現陳屍在草叢中,檢方會同法醫解剖後,發現被害人遭多次猛烈撞擊,頭蓋骨輕微骨折、皮下嚴重瘀血,上肢瘀青,腿部有被焚燒的痕跡,因陳屍多日,全身多處腐敗長蛆,臉部不易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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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5嫌在施暴過程中無視少女多次求饒,甚至輪流性侵,事後還遺棄、焚屍掩飾犯行,惡性重大,不過,手段與直接故意殺人有別;另外,雖然被告均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但送台大醫院鑑定後認為仍有教化可能,因此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新竹地院代理庭長魏瑞紅進一步說明,「被告5人雖手段凶殘、惡行重大,尚難認全無施以一般教化可能性,而均需永久隔絕社會之必要,故被告5人均判處無期徒刑。」
死者父親去年受訪時悲痛表示,「你從樓上把她(女兒)拖下去,帶到別的地方去打,然後又那個、又放火燒,哪有這種天理啊?」邱父事後已經搬家,但鄰居抱不平,認為判太輕。竹東鎮代表會副主席鄭朝日表示,「站在受害者家屬、受害少女爸爸的立場來講,他應該會覺得傷心難過,可能也沒有辦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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