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
大學指考將於7月1日登場,約5萬名考生上場應戰,30日各考區將開放查看考場。大考中心特別提醒,考生應注意攜帶東西,包括准考證、可書寫、擦拭、作圖的文具,進入試場後須將手機,及會發出聲響的電子產品關機,除准考證及文具以外物品,不得隨身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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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考將屆,大考中心表示,考生在考試時須憑准考證入場,若在於考試前毀損或遺失,當日須攜帶考生身分證(或居留證、護照、駕駛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之一)向考(分)區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
在作答文具方面,大考中心規定,應試時可攜帶書寫、擦拭、作圖,如圓規、直尺、三角板、量角器等文具且答案卷務必使用黑色墨水的筆(建議使用筆尖較粗約0.5mm〜0.7mm的原子筆)書寫,不得使用鉛筆,並力求字跡清晰及字體大小適中,否則致評閱人員無法辨認機器掃描後的答案者,後果將由考生自行承擔;更正時,可以使用修正液或修正帶。
答案卡則限用黑色2B軟心鉛筆畫記,且不得使用修正液或修正帶修正。
大考中心也再三提醒,考生進入試場前,手機務必關機(並關閉鬧鈴功能,最好取出電池),不能隨身攜帶,不得已要帶入試場時,須放在「臨時置物區」內;手錶的鬧鈴功能也務必關閉。放置於「臨時置物區」的物品,監試人員不負保管責任,但如在考試中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秩序者,仍視同違規處理。
進入試場後,除准考證及考試必用文具以外的隨身所有物品,均應立即放置於臨時置物區,不得將行動通訊裝置(如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等)、書籍、紙張或具有計算、記憶、通訊、拍攝、錄影等功能的物品置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或隨身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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