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中山科學研究院飛彈火箭研究所陳姓技師,因投資股票失利負債,竟以通過驗收要先付錢疏通為藉口,向廠商勒索350萬元,廠商迫於淫威,分三次交付陳嫌200萬元。陳嫌食髓知味又再次勒索,廠商假裝同意要求,同時報警逮人。法院審理後,依《藉端勒索財物罪》,判他2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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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指出,陳姓技師在中科院內負責系統採購、組裝、研製、人力派工和行政協調事宜,利用承辦「高溫熱處理氣氛爐系統」標案機會,於99年10間向合作廠商勒索350萬元,揚言不配合就無法通過驗收,廠商當心驗收若不通過會造成鉅額損失,因此至103年1月為止分三次交付200萬元給陳嫌。陳嫌得手後食髓知味,又於103年6月間要求廠商支付尾款150萬元,廠商假意配合,同意先支付20萬元,同時通知警方逮人。
廠商與陳嫌約定於103年6月23日上午於麥當勞碰面,並攜帶20萬元現金交付給他。桃園地方法院檢察官指揮台北市調查處與桃園調查站人員,在陳嫌步出餐廳取車時將他逮捕,當場扣得現金20萬元。
檢調單位調查後發現,陳嫌於102年11月,以同樣手法向另間廠商索取iPad Air平板給兒子使用,又另外要了3支iPhone 5S高價手機,除了保留1支自用外,將另外2支送給妻子和前女友使用。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陳嫌藉職務之便,向廠商勒索現金和手機,已觸犯《藉端勒索財物罪》,判處2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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