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中小學校長涉嫌向營養午餐業者索賄,高等法案7日二審宣判,10位校長因認罪、繳回犯罪所得獲得緩刑,另有2名校長改判無罪。教育部表示,目前要求各校營養午餐招標改為3至5校一個群組,也明定招標時不能有回饋條款,廠商不能捐給私人只能捐給學校,阻擋任何弊案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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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過去營養午餐招標有回饋條款,學校可以在合約中要求廠商出錢贊助社團、球隊,或補貼電費,有廠商會私底下拿錢給校長或主任,產生弊端。
林騰蛟也說,被判一審有罪的校長,目前都已停職,依照過去慣例,新北市政府會讓他們復職,再歸還停職期間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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