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在江蘇昆山工作的男子因為天氣炎熱,3、4天裡沒有正常進食,只吃飲料和冰塊,結果身體虛弱、胃部灼痛,到醫院求診,被診斷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醫院採取相關措施,但他忽然意識喪失,瞳孔放大,一個小時後心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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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揚子晚報》報導,這名男子姓喬,來自遼寧,去年6月南方氣溫攀升,習慣了北方氣候的他感覺身體疲乏無力、不思飲食。為了消暑降溫,在3、4天裡,他沒有正常進食,只吃飲料和冰塊,結果更讓身體虛弱、胃部灼痛。他到昆山某門診部進行治療,門診部建議他去綜合性醫院,明確診斷之後再做治療。
經喬男和陪同人員要求,考慮到喬男多日未正常進食非常虛弱,門診部給予相應的治療。當天下午4點多,他又到昆山市某醫院治療。經多科會診,醫院建議他轉上級醫院進一步治療,但途中有呼吸、心跳驟停等風險,家屬簽字同意轉院。
當晚8點多,喬男被轉送到了蘇州市某醫院,診斷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醫院採取了補液治療等措施,但隔天中午,喬男突然出現意識喪失,瞳孔散大,一小時後,心跳呼吸為零,不幸死亡。
喬男家屬認為當地醫院在治療過程中有過錯,將醫院告上法庭,要求賠償98萬元(人民幣,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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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輕微因素在喬男死亡中所占責任比例為20%,確定由被告昆山某門診部承擔原告各項損失12%的賠償責任、被告昆山市某醫院承擔原告各項損失8%的賠償責任,蘇州市某醫院不承擔責任,院方共賠償1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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