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61歲的劉姓婦人今年4月26日到信義區吳興街傳統市場某蔬果行買菜時,偷偷把2顆高麗菜藏在自備菜籃的底部,並用報紙掩蓋,結帳的時候只付了1斤小黃瓜的錢,但整個過程都被黃姓男老闆看在眼裡,被警告後她仍耍賴不承認,因此挨告竊盜,最後被判罰金4000元,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判決書,劉婦在警訊時辯稱,當時拿了高麗菜後,因為店員說不要把籃子放在旁邊,所以移開後又挑選小黃瓜,就忘掉籃子裡還有高麗菜,並不是要偷竊。
由於黃男有看見劉婦刻意用報紙掩蓋,加上監視器為證,法官不採信被告說詞,不過失物已由店家領回,且店家也表明不願追究,認為判罰金之刑,等同1顆高麗菜要價2000元,已足以讓劉婦得不償失而獲得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