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一名曾姓男子在網路上向黃姓男子購買「手機竊聽軟體」,並將其用來竊聽楊姓女友人的電話聊天內容,掌握其手機定位,事後雙雙被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起訴,他便被判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黃姓業者則獲緩刑,但須支付20萬元處分金,均可上訴。
據判決書,屏東檢調去年接獲檢舉,指稱名為「20kapp.com」的網站以「Android Remote Backup Tools」(安卓遠端備份工具)為標題,公開販售手機監控軟體,不僅提供該軟體檔案供下載,還連結Youtube影片,提供使用教學,有違法之嫌,檢察官便指揮調查單位偵辦,後來便逮捕涉案的41歲黃姓男子。
黃男從2年多前便架設、經營20Kapp網站,宣稱其所提供的手機監控軟體具有竊聽通話紀錄、簡訊紀錄、衛星定位、網路定位及LINE文字訊息等功能,招攬有意窺視及竊聽他人私密的民眾上網訂購,每月收取使用費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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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的曾男就是黃男的顧客,他買來竊聽軟體便安裝在楊女手機,透過程式將通話紀錄、簡訊、手機定位、LINE的聊天紀錄等私密通訊內容上傳至20kapp網站伺服器,並加以瀏覽,直到黃男被逮後曝光,因此挨告。
法官審理後認為,黃姓業者為圖營利而違法監察他人通訊,因此一審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須向公庫繳交20萬元;曾男違法監察他人通訊,造成被害人不安及心理上之壓力與陰影,危害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