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國道2號19日發生火燒車意外,車內司機、導遊及陸客團共26人全數罹難,目前鑑識結果尚未出爐,且起火後蘇姓駕駛沒停在路肩疏散乘客,反而開進內側車道,疑點重重。資深遊覽車駕駛相當不解,直言這種情況駕駛最容易逃生,最好開、最近的逃生口就在駕駛座旁,「全車的人都死光了,駕駛也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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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新出爐的解剖結果,蘇姓駕駛有吸入性的嗆傷,氣管幾乎完全碳化,身軀也被嚴重燒毀,在遊覽車撞擊前蘇姓駕駛已經休克,遊覽車的慣性運動先向內側開去,最後才撞到路肩護欄。至於起火點方面,由於車頭早已嚴重燒毀,起火點難以辨識,仍在分析中。
據《聯合報》報導,火燒車疑點重重,多位資深遊覽車駕駛不認同外界推測。有人指用電路過載走火是主因,但遊覽車司機說,車上有電器防護裝置,過載會斷電,且燃燒前會先冒煙,「駕駛和導遊就坐著不管,讓煙嗆到火燒起來?」也有人認為是安全門有暗鎖打不開,造成逃生不及;司機說,暗鎖在底盤,主要是怕被偷,但依據規定開車前就要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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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司機認為,一台遊覽車有4、5個逃生口,且最近也最好開的就駕駛座旁,「全車的人都死光了,駕駛也不會死!」讓他想不透的是,車子已經冒煙,蘇姓司機仍硬開1公里多,至少要花上40秒到1分鐘,最後全車無人生還,另一位20年資歷的同業直言,蘇姓司機經驗和危機反應都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