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暐珩/台北報導
大巨蛋自2015年5月停工後,至今已一年多,遠雄因此提出行政訴訟,並一併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1日以維護安全、防範坍塌等危險為由,裁准停止執行停工處,遠雄可針對公安有疑慮部分復工,但駁回遠雄全面復工的聲請,此案仍可上訴。
台北市政府去年認為大巨蛋有79處未按圖施工,因此做出停工處分。但是,遠雄巨蛋公司則以地下水位上升、多處鏽蝕等安全疑慮要求復工,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1日認為,在撤銷停工處分判決定讞前,為了維護安全、防範坍塌等危險,需要做出適當措施,裁准遠雄可針對有公安疑慮部分進行施工,表示遠雄可以部分復工。但駁回遠雄全面復工的聲請,此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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