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縣竹南鎮一名45歲的鍾姓男子因為自己沒位置停車,竟買噴漆把住家附近白色道路標線通通噴成紅線,還辯稱噴的是合法停車格,是經鎮公所允許,卻遭警當場打臉,被依違反刑法毀損公物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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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南派出所警方24日11時執行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有人在鬧事,把附近的道路標線被噴成紅線。當員警抵達現場時,鍾男還坐在路邊且手持紅色噴漆不停搖晃,他隨後坦承持紅色噴漆把白色道路標線噴成紅色,聲稱有夜盲症,需要殘障車位,所噴的是合法停車格,是經鎮公所允許。
鍾嫌還要警方配合打電話通知鎮公所,不過,當場被鎮公所人員打臉,「根本不曾同意」。 經警方調查,鍾嫌是因為想停放自己的車但沒得停,便異想天開自行購買紅色噴漆,讓其他人也不得停放車輛,所毀損的道路標線約有39公尺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