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一例一休」爭議確定要在立法院下個會期延燒,此役未完,基本薪資問題接踵而來。總統蔡英文面對爭議態度保持距離,由行政單位概括承受。就行政院主計處「人力運用調查」資料顯示,我國工時其實並非之最,勞動部高層表示,一例一休與工時不是核心問題,引起民怨的主因還是薪資過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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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爭議引爆時,蔡英文正好首次出訪中南美洲,於巴拉圭與隨行記者茶敘時談到此議題,表態力挺行政院,認為這是朝具體落實周休二日的進步立法,要各界給予支持。不過,外界拿出蔡英文選前接受工鬥團體訪問時的畫面,當時她強調一定要落實周休二日、實質的周休二日,如今被翻出來打臉,痛批又是綠色執政髮夾彎。
關於外界對「兩例」與「一例一休」間的誤解,勞動部高層表示,一例一休可以說是周休二日,且其中一日為強迫休假,另外一日則是彈性,倘若雇主要求加上,就必須依規定給付加班費。(詳見下圖3)。
至於「兩例」則有綁死或浪費勞動力的狀況,勞動部高層舉例,同一日,甲、乙公司都確定缺少人力時,甲公司不得給付自己公司員工加班費上班,這時得聘請乙公司員工;同理,乙公司也得找甲公司員工來補缺少的人力。
外界批評的工時過長問題,但根據行政院主計處「人力運用調查」資料顯示(詳見上圖1.2),日本更勝我國,全時就業者工時45小時、部分工時就業者25.80小時;我國則是44.28小時;部分工時僅19.22小時。其中,關鍵在於部分工時就業者人數的比率,日本高達22.7%,但是我國僅有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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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各國例假、休息日的規定資料(詳見下圖3),相較於其他國家,我國工時其實並非之最,我、韓、日、美的每週正常工時均為40小時;中國大陸規定雇主要保證勞工每週至少一次24小時不間斷休息;新加坡每週正常工時44小時,每一受僱者每週應有1個全天休假,以星期日為原則,或由雇主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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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香港方面,沒有工時規定,根據連續性合約由同一雇主雇用勞工,每7日需獲給不少於1個休息日;英國的正常工時加上延長工時不得超過48小時,規定每7日間享有無間斷休息時間不得少於24小時,或是每14日不少於48小時;德國則是一週48小時,雇主不得使勞工於星期日及法定放假日工作;瑞士一般集體協議為40至44小時,勞工每週可以請求一天為例假日。
據指出,核心問題在於薪資過低、階級世代等,若再追究起來,我國高等教育使得大學生比例過度偏高,技職學生銳減,加上引進外勞,勞動力薪資起不來,所有人擠進服務業,導致薪資動彈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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