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重慶一名男子幸運中了「雙色球」彩票的460萬人民幣(約2200萬新台幣)大獎,但他並沒有告訴妻子,而是在兩人離婚後的第2天馬上去兌獎。事後妻子得知中獎的消息,氣得控告前夫,並要求共享財產,法院最後判決男子得支付前妻一半的彩票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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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重慶晚報》報導,重慶梁平的熊姓男子和袁姓女子原本是夫妻關係,但熊男在2015年2月17日得知自己購買的「雙色球」彩票中獎後,便要求和妻子離婚,並在隔年的2月25日完成離婚登記的辦理。
離婚的第2天,熊男馬上前往彩票中心兌獎,並把460萬人民幣存入自己的帳戶,還分給2名家人50萬人民幣。事後,袁女從朋友那裡得知前夫中獎,認為獎金應該是夫妻兩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便把熊男告到法院,要求分割獎金,熊男的母親得知消息以後,也跟著把兒子告上法院,聲稱彩票是自己購買的。
一審法院認為,袁女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彩票是熊先生購買,因此把獎金平分給熊男、袁女,以及熊男的父母共4人,袁女只能分到115萬人民幣。袁女不服一審判決,法院提起上訴,同一時間,熊男及熊男的母親二人也以袁女分得的獎金過高為由提起上訴,要求撤銷一審判決。
二審法院則認為,彩票為熊男購買,中獎時夫妻還未分開,因此兌獎所得460萬人民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平分,改判熊男支付袁女一半的獎金,也就是2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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