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陸客遊覽車火燒車意外釀26死,桃園地檢署於29日獲得重大進展,發現司機蘇明成的血液、尿液與胃分泌物都檢驗出酒精成分,換成吐氣酒精濃度達1.075mg/L,確認有酒後駕車的情形。對此,紅珊瑚遊覽車公司表示,司機於出發首日有進行酒測並記錄,確定沒有酒駕之情事,車上都配備酒測儀器,每天由導遊為司機檢測並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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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陸客團火燒車案有重大進展,桃檢29日公布調查進度指出,遊覽車司機蘇明成酒駕,血液檢出酒精215mg/dl,換算吐氣酒精濃度達1.075毫克,且下層行李廂擺放有5個塑膠容器,並驗出汽油反應,目前正朝「人為自焚」方向偵辦,但也不排除電線走火引燃汽油。另外,人死後體內發酵會檢測出酒精。
對此,紅珊瑚遊覽車公司回應,司機在出發首日有進行酒測並記錄,確定並沒有酒駕之情事,而車上都有配備酒測儀器,每天都會由導遊為司機檢測並進行記錄。不過,公路總局卻指出,紀錄表已經在火燒車當下就燒毀,所以難以查證。
據了解,依照運輸業管理規則現行規定,遊覽車公司必須在駕駛出車之前對駕駛進行酒測,如果未遵守規定,將被罰新台幣9000到9萬元,駕駛人本身有酒駕行為,則可罰1.5萬元到9萬元,還可吊扣吊銷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