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毒犯葉峻廷去年(2015)6月底因為缺錢買毒,買好水果刀後招計程車,要阮姓司機開往三峽偏僻的產業道路,再刺對方多刀殺人劫財,搶走1萬7000多元,新北地院今年4月一審認為,他偵審時均認罪也向家屬道歉,判處無期徒刑,高院今天二審,仍維持原判決無期徒刑,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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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僅20歲葉峻廷,去年6月底因為沒錢買毒,竟然先買水果刀,搭上上阮姓司機的計程車,恐嚇「不要動!把錢交出來!」看到對方想逃。就一刀刺進對方右頸部後,再瘋狂砍向頭、頸、胸及肩,最後將屍體任意推出車外,開車逃逸,並得手1萬7千多元,還要毒販陳威旭協助,最後2人都被拘提到案。
新北地院一審時,認為葉峻廷本想劫財,因為對方逃跑才殺人,參考聯合國《兩公約》規範、加上他偵審時都有認罪、也向家屬道歉,可見「人性良知尚未完全泯滅」,判處無期徒刑,讓家屬悲痛不接受,高院今天二審,仍維持一審判決,仍是無期徒刑,全案還可以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