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台東報導
蘭嶼周姓居民7月初在海面上撈起一尾已經死亡的保育類「隆頭鸚哥魚」,沒想到只是撿到牠就因此被告!當時他發現這條大魚載浮載沉,原本試圖要推回大海,但一直被打回岸上,還不斷潑水在魚身,後來發現救不回來才通報海巡和警方,做了筆錄拍完照,隔了一個月竟然收到傳票,被列為被告,氣炸了感覺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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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於2日,周姓居民在紅頭海邊發現一尾身長120公分,重約55公斤的隆頭鸚哥魚,3名男子多次想將魚推回大海,還不放棄一直用海水潑灑,眼見已經死亡了,喊著「這個是自殺,牠把自己淹死了。」一群人邊開玩笑,一邊通知海巡和警方,不過當時海巡拍照就離開,還告訴他不會有事,並沒有說明是保育類。
後來他們抬上岸帶回家刮魚鱗,海巡署事後回頭要找鸚哥魚時,發現已經不在海邊,因此通報查緝隊和台東地檢署。隔了一個月,周男竟收到傳票,被列為違反保育法的被告,他氣憤直呼「以後看到有保育類的,看到人家殺人、搶劫、車禍都不能報案」,堅稱沒有參與宰殺,「只是說看到了怎麼可以就列被告,應該也是用報案人的方式呀。」將海巡所說「不會有事」信以為真,深感受騙,揚言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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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表示,是否違法交由檢察官認定,海巡的職責只是釐清事實真相,可以體諒周男的心情;台東地檢署則說,會做深入調查,若沒有犯罪嫌疑會還他一個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