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陸洽線遭遭協助調查25日的陽姓警官。(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記者柳名耕/台北報導
刑事局1名陽姓警官日前到大陸找線民索取線索,入住飯店後卻被公安臨檢並帶回協助調查,從7月23日一直到8月17日共25天,一直到昨天晚上才回到台灣,由於該警官沒有事先報備進入大陸地區,將面臨記過處分。
1名任職於刑事局的陽姓警官在7月23日時前往香港,與線民約在香港見面交接線索,但線民當時有事情無法前往,便約在深圳見面,由於警官赴大陸都需要報備,該警官求好心切,想說拿個線索就準備回台灣,想不到24日凌晨5點就有2名公安到房間門口要求協助調查,當天晚上就坐了20個小時的車從深圳前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刑偵大隊協助調查。
而陽姓警官之所以會遭協助調查,原因是與線民一同前來的朋友之一是已經遭公安鎖定的詐騙集團成員,陽姓警官當下有表明自己是警察身份,公安核實身份後沒有對該警官過多刁難,只是住在派出所附近的賓館協助調查,人身自由並未遭限制。
刑事局表示,無論去大陸是遊玩還是洽線,只要未事先填表報備都會遭受處分,但十分肯定陽姓警官偵辦案件的積極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