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下雨天騎車或徒步行走,最怕遇到車子經過時濺起的水花。台中一名女騎士遭另外一名男騎士指控,騎車濺起水花噴到他全身溼答答,就連筆電也遭殃,雙方到派出所作筆錄,由於男騎士堅持提告,女騎士也承認騎車壓水,警方只好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開罰新台幣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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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昨天下起午後雷陣雨,道路也出現小積水,一名20幾歲的男騎士騎車行經東區建成路附近時,被另一名女騎士濺起的水花潑濕衣服,且筆電也跟著遭殃,男騎士當下要求女騎士一起到派出所製作筆錄。警方表示,女方在超車時有越過男方,行進當中可能有水花濺起,噴到男騎士,而女方到派出所時也沒有否認。
由於男騎士堅持依法處理,女騎士也未否認騎車壓水,最後警方只好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進行開罰,但因為是少數個案,也引起臉書「爆料公社」網友們熱烈討論。不過,警方表示,目前已聯絡該名女騎士並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如果沒有確切證據將會撤銷罰單,也提醒民眾如果不服取締,可在30天內向開單單位進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