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里約奧運羽球國手戴姿穎比賽時,未穿贊助商的鞋子爆出爭議,這起事件也揭露與協會簽訂的合約。球評石明謹更在PTT上爆料,羽協握有報名參賽的權力,亦即隨時可將選手隱性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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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明謹指出,國際羽總現行的賽事都採電腦報名,不過這個系統只有各國羽協擁有帳號密碼,選手只能透過羽協報名,「但不幫你報名也不能怎麼辦,連作業疏失之類的藉口都不用」。他強調,儘管羽總只是授權,而非允許不幫選手報名,「但這支尚方寶劍,就是用來逼迫選手就範的工具。」
石明謹接著貼出某位選手的陳情書,表示該選手旅居國外後,多次寄資料表明要報名比賽卻都沒有回應,只得寫信給理事長陳情。儘管低聲下氣地拜託協助報名,這位選手還是被封殺,他表示,即便立委開記者會,曾經受害的教練與選手也都婉拒出席,「廖冠皓將聲明傳真到立法院非常有勇氣」,所以也才會由「被禁賽也沒差」的足球球評出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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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明謹整理幾件裁罰案例並指出,「最可怕的是羽協並沒有白紙黑字的規章」,完全都是用壓力逼人就範,不僅隨意訂定罰金又沒有救濟管道,「基本上跟恐嚇取財沒有兩樣。」
石明謹分析,羽協與贊助商簽的合約深深戕害選手,不僅用了陌生的拍鞋會影響表現,也需捨棄個人贊助商,「成名簽約後自動變成其他廠牌,那以往的贊助商豈不成冤大頭」,這樣以後還有哪家品牌要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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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明謹表示,通包的合約讓贊助商給協會2千萬,勝過給10位選手各2百萬,「因為這樣等於有50甚至100位選手代言」,但是把錢給選手或協會,哪一種有信任感又比較有幫助呢?他指出,對願意出錢的廠商都非常敬佩,但不代表可以為所欲為、控制所有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