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蔡姓男大生與男同學阿偉(化名)在彰化縣租屋,並住在一起,但他卻在前年10月間趁對方熟睡時伸手偷摸下體,2天後更是大膽地口交得逞,事情曝光後遭到學校調查,他竟稱是在檢查「硬不硬」,後來在法院又改口說2人是情侶,不過沒被台中高分院採信,因此被依乘機性交罪判刑2年,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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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阿偉與蔡男是同學也是室友,不過他在前年10月18日於2人的彰化縣的租屋處熟睡時,遭對方隔著褲子撫摸下體,雖然當時有驚醒,但一時之間也不知如何是好,只好裝睡但翻身抗拒,沒想到對方竟直接把手伸進褲子內,直到他的媽媽打來,起來接電話才逃過進一步猥褻,可沒想到同月20日更遭脫褲口交,直到他起身大叫「你在幹嘛?」才阻止惡行。
蔡男在接受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時坦承犯行,但便稱動機是「健康教育」,撫摸下體是為了檢查「夠不夠硬」,還說「男生都會這樣(相互撫摸下體)」,並強調當時阿偉已經清醒了,也沒有說不可以,因此不是乘機性交,也沒有違反意願。
全案到了彰化地院審理時,蔡男突然改口,指稱2人都是同性戀,也曾有過親密行為,因為不構成違法,不過法官根據阿偉同學證詞,得知被害人有女朋友,並非同性戀,因此不採信蔡男辯詞,但認為阿偉也是分不清他人身體自主權,2人曾約定以健康教育為由,互相以手撫摸檢查對方生殖器官,至少2次,交情明顯超越普通朋友,「顯可憫恕」,一審從輕判處蔡男2年徒刑。
由於蔡男不服上訴,指稱自己年紀尚輕無社會經驗,以後不會再犯,也有積極想要和解只是缺乏溝通管道、品信良好,平時從事公益服務等理由,請求台中高分院二審宣告緩刑,不過二審法官認為,他始終否認犯行,也沒有進行任何賠償並取得諒解,因此駁回上訴維持2年徒刑,可以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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