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勞工「七休一」政策爭議不斷,勞動部近日廣邀水電燃氣、旅遊運輸、媒體及屠宰業開會討論;依規劃,未來只要符合公眾生活便利、重要年節需求與境外工作三種特殊情況,在經勞工同意後可挪移例假,等同最多可連上12天班不違法,內容最快下週四上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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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基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作為例假,但卻爭議不斷,許多業者認為此規定太過僵化,民眾也覺得可能影響生活,行政院因此決定延後2個月實施,並規劃挪移例假的「裁量基準」。行政院長林全為此還舉辦三場與公民團體「溝通」的座談會,期盼能解決休假問題;而勞動部也為了能在10月推出一套新的「裁量基準」,遍地尋找各行業代表開會。
依勞動部規劃,此「裁量基準」將限定在3種範圍,包括公眾生活便利(如年節交通運輸)或特殊原因(如台電海底電纜布纜、中油海上油源探勘),重要年節特殊需求,或是境外工作(如媒體出國採訪、導遊帶海外旅遊團)等短期任務。
勞動部表示,雇主必須兼顧勞工的健康與安全,如勞工自覺無法負擔,可以隨時終止挪移例假。勞動部強調,此舉絕不是要讓特例變通例,能適用的僅有特例中的特例。初步內容最快在下週四公布,各界可持續反映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