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接連2個颱風的侵襲台灣,豐沛的雨量造成沿岸堆積許多漂流木,沒想到花蓮就有民眾趁機到沿海地區撿拾192根漂流木,所幸被海巡人員及時發現,不過,未經公告不得私自撿拾漂流木,最高恐面臨7年徒刑和30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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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第八三岸巡大隊18日凌晨1時許,在花蓮市立殯儀館後方岸際實施巡邏勤務時,發現一部可疑車輛,隨即上前盤查,果真發現成堆的漂流木,立即逮捕王姓嫌犯,經清點後共有192根大小不一之漂流木,全案依刑法第337條侵占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第八三岸巡大隊大隊長徐昇平表示,花蓮縣政府尚未公告開放撿拾前,採取漂流木均屬違法行為,因漂流木屬國有財產,未經核准或公告前勿任意採取,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