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陳姓男子日前到士林夜市買了一把瓦斯鋼瓶手槍後,竟囂張的將槍插在腰際,大搖大擺在淡水到處趴趴走,他自認很炫,卻嚇壞許多民眾,紛紛向淡水分局報案,警獲報出動快打警力,將他團團包圍,僅管他所攜帶是把玩具槍,但最後仍依社維法裁罰送辦,最重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裁罰1萬8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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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陳姓男子(22歲)目前無業,過去曾有吸食K他命毒品的紀錄,16日晚間他前往北市士林夜市的玩具店買了一把CO2瓦斯鋼瓶手槍,回到淡水後,就把槍插在腰際上,一路從北新路閒晃到大忠街,由於他染著一頭紅色長髮,加上全身上下還刺青,模樣相當嚇人,民眾看到紛紛打110報警。
淡水警分局勤務中心接到通報,立刻調派快打警力到場圍捕,由於報案地點就在派出所附近,水碓派出所所長張哲瑋親自帶著5名員警不到50秒內就趕到大忠街郵局旁,發現陳某與另外2名友人在郵局前,員警立刻上前盤查。
陳則是提高音量對著員警說「啊是有什麼好查的啦」,且還露出一臉不耐煩,並直嚷著說要趕著回家吃飯,催促員警動作快一點,讓員警相當不以為然反問「那你沒事帶著槍幹嘛?槍插在腰際誰知道是真槍、假槍」。
員警檢視男子攜帶的槍枝,雖然裡面沒裝填子彈,僅管瓦斯鋼瓶手槍是否據有傷殺力還要送驗,但男子無正當理由攜帶槍枝已經違反了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最重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8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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