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英商林克穎2010年酒駕撞死送報生,潛逃英國落網;蘇格蘭高等法院23日宣判林克穎不必引渡,理由是林克穎的律師主張「台灣監獄條件不符合歐洲人權標準」。那麼究竟歐洲監獄生活條件有多好,讓國外認為台灣監獄條件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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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曾報導,英國男子惠特內(Liam Whitnell)2011年間為了尋仇,和另外3名同夥上街「堵人」,卻認錯人捅死1名無辜男子,因此被判處終生監禁。沒想到這名殺人犯在倫敦旺茲沃思監獄(Wandsworth Prison)服刑期間,不但能用手機與外界通聯,還能整天打電動消磨時間,或是叫外賣吃烤肉,甚至大開生日派對,將造型生日蛋糕打卡上傳臉書。
而重視獄政的北歐國家挪威,有號稱全世界最舒適的五星級監獄;挪威殺人魔布列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於2011年殘忍屠殺77人,遭判刑21年,但他在獄中竟享有3間共約10坪大的專屬囚室,包括一間起居室、一間健身房及一間工作室,並且擁有獨立衛浴,甚至還備有液晶電視、DVD撥放器等。布列維克今年3月間卻以獄方單獨囚禁他為由,控告政府「虐待」他,挪威法院4月20日裁定他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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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挪威法院表示,禁止非人道待遇是民主的基石,同時適用於殺人犯和恐怖分子,長時間單獨囚禁會危害犯人的心理健康,應避免這種情形,因此當局確實違法,必須立即改善,且應當支付布列維克折合台幣136萬的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