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樂陞董事長許金龍被告違反證券交易法,23日遭檢警約談,近30小時時間,2次聲押庭,獲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裁定1000萬元交保。但事情還沒完,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樂陞已有員工、共犯潛逃,對於許金龍的交保即時提出抗告,也就是說,許金龍可能還是得再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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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在24日晚間裁定許金龍以1000萬元交保候傳,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每周3天到碧潭派出所報到。由於1000萬元現金必須在晚間10前籌出,否則得在看守所過夜,許金龍短短2小時內,9點50分便將錢送進法院,10點30分完成交保手續離開。
不過,台北地檢署隨即提出抗告,認為樂陞和日商百尺竿頭的收購案破局後,許金龍在國外滯留多日,要不是在台有資產來不及處分、安排,許金龍可能不會返台,因此不能以「返台」作為不會逃亡的依據。
另外檢方認為,一旦許金龍交保,便有更多充裕時間在外安排、處分資產,甚至帶錢潛逃國外,將使得眾多被害人求償無門。最重要的是,樂陞案已有多共犯、員工潛逃出境,許金龍自始至終都否認犯案,有高度勾串共犯、證人的可能性,即便一星期3天到派出所報到,也無法防制,因此即時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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