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受邀擔任東吳大學嚴家淦法學講座教授,首堂課將於26日登場,主題為「台灣的國際法定位」,不免再次談及與對岸的關係,從前總統李登輝在民國81年國統會上裁示「一個中國涵意」,最後談到「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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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卸任後收到東吳大學來函,邀請他擔任校內的講座教授,校長潘大維表示,「他的國際法非常厲害」,且在國際人權兩公約的特地條文可以用英文流利的背出,因此期望能透過馬英九的文學素養,交流給學生,目前也規劃每個月上一次課,且講座內容著重在國際法與台灣之間的關係,並從法律、歷史、大陸礁層等方面,觸及海土問題、釣魚台、太平島及國際現勢。
針對「台灣的國際法定位」,馬英九追溯到過去民國81年8月1日,李登輝主持「國家統一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會中討論「一個中國」的涵義,經李登輝裁示通過下列決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但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
至於「九二共識」這個詞是如何來的?馬英九說民國81年10月底,台灣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在香港就「一個中國」原則展開協商,但無交集、「不歡而散」,雙方各自回家;11月3日海基會去函海協會建議雙方以口頭方式表達。海基會提出的方案是:「雙方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意、認知各有不同,雙方可各自以口頭收銘的方式表達」。
最後,馬英九指出,海協會在11月16日正式來函,對海基會的建議,表示「充分尊重並接受」,雙方終於達成共識,這就是「九二共識」,隔天11月17日有的台灣媒體下標題說這是「各說各話」,但有個媒體則將此一共識描述為「一個中國、各自表示」,也就是「一中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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