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19歲的侯姓男子,先前在一間涼麵店當學徒,期間結識女友。去年5月因女友肚子餓,便送了涼麵到對方家;不料他見到女友的胞姊在房內熟睡,頓時色慾薰心,偷偷潛入房內並對她猥褻下體得逞。事後被害人提告,侯男被判刑3年4個月定讞;民事部分法院判處他賠償被害人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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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指出,侯男在去年和女友交往時,當時正是一間涼麵店的學徒,他就利用機會常常送對方吃自己親手做的涼麵。去年6月某日,女友因為肚子餓而打給侯男「人家肚子餓,想吃涼麵!」要求對方送涼麵到家裡來。
侯男到了女友家之後,對方正好臨時外出,當時他看到女友的姊姊正好在房內熟睡,加上她穿著清涼和睡姿撩人,頓時讓侯男色心大起,便伸出鹹豬手撫摸對方下體並指姦得逞。被害人突感覺到下體有異物入侵,隨即驚醒尖聲大叫,事後費了番工夫才掙脫,並立刻報警處理。
警方傳喚侯男到案說明時,矢口否認性侵,被害人胞妹還一度護著男友「他不是這種人!」直到後來檢警驗出姊姊下體有侯男指甲皮屑的DNA,女友才得知男友是狼,隨即和他分手,檢方也依強制性交罪起訴,日前法院判他3年4個月徒刑。
民事部分,被害人母親向侯男求償100萬元,法官考量他是低收入戶,經濟方面有困難,判決他賠償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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