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開放最後一哩?中華電:要建設時其他家都不來啊

記者黃郁棋/綜合報導

NCC在25日審議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45條,強制要求中華電信釋出「最後一哩」,以成本價格釋出線路給其他競爭業者。若不從,更增列電信法第25條,要求最後一哩業務成立「獨立部門」特別營運。對此中華電信喊冤:「要開挖建設時他們不來,現在卻要分一杯羹;為什麼不來?營利考量啊。」

▲最後一哩開放與否?各說各話。(圖/翻攝自Clutchcarg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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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25日給了中華電信一記震撼彈,審議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第45條,強制要求中華電信以成本價釋出「最後一哩」,供台灣固網、遠傳旗下速博、亞太電信等競爭者共同使用,理由在於中華電信「壟斷」最後一哩業務,有損電信業公平競爭。

「固網主要分成三塊,市內電話、長途電話以及國際電話。我們中華電信在市內電話市佔率約97%,長途電話70%,國際電話60%;現在NCC要求我們降低市佔率,相當不合理。」中華電信鍾姓科長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依照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其他三大固網也投入網路建設,照理說至少也該有300萬用戶;但是今天中華電信在「市內電話」市佔率居高不下,最主要因素就是其他固網業者不願投入建設。

▲中華電:其他固網業者不花錢建設,現在卻怪我們。(圖/記者黃郁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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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他們不建設這一塊?營利考量啊!結果我們每年花幾百億建設,卻被要求成本價給所有競爭者共享,這實在不公平。要挖路時我們一定要知會其他業者,但每次都只有我們在鋪線,不見其他業者一起建設。」除此之外,草案第45條要求中華電信將電信管道、人孔、手孔位置開放供電信業者及廣電業者查詢,恐造成國家危安影響;若有心人士想要破壞,將能更準確的取得相關資訊。

有業者認為,最初電信總局鋪線路時,是用國民納稅來的錢鋪設的,不該歸於私有;中華電信對此則表示,中華電信民營化上市後,已經與政府完成最後一哩對價,貢獻國庫超過3000億元,並非無償取得。今天要提升台灣電信業的競爭力,應該督促所有固網業者都投入固網建設,而不是盲目開放最後一哩給所有業者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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