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勞基法》「週休二日」修法草案已送立院審議,許多勞工擔心7天國定假日被砍掉,接下來10月25日光復節和31日蔣公誕辰紀念日會不會「泡湯」?對此,勞動部表示,這2天現階段還是《勞基法》規定的休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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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21日聲明,「10月25日、10月31日現階段尚為《勞動基準法》所定之休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給薪。」若因業務需勞工於該日上班,必須徵得勞工同意,並加倍發給工資,不過這項規定在勞工出勤後,可以經與雇主協商合意,改以補修取代。
此外,許多勞工也關心,25日適逢星期二,會不會採取「彈性放假」,變成連假?對此,勞動部指出,各行各業營業需求不同,不是所有勞工的例假日和休假都在星期六、日,因此很難強制要求所有事業單位彈性放假形成連假,應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
最後,勞動部也提醒,雇主若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撥打「1955專線」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