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呂姓男子懷疑女友劈腿柯姓小黃司機,又在女友脖子發現有「種草莓」痕跡,因此醋勁大發持刀砍傷柯男,還拿殺蟲劑往對方嘴裡狂噴10秒鐘洩憤。最後被害人假裝昏迷才撿回一命,但頭部、頸部都被砍傷,日前最高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呂男5年6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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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呂男4月24日晚間發現李姓女友脖子上有一個吻痕,懷疑是柯男介入兩人感情,因此隔天晚間到柯的住處興師問罪,看到對方嘻皮笑臉因而動手打人。
被害的柯男則說,李男劈頭就問他和李女之間是什麼關係,他回「朋友關係」,呂卻嗆「再講啊」,隨即從口袋掏出長約20公分的刀子朝他猛砍。
柯男指稱,自己被砍倒在地後仍不斷遭毆打,呂男甚至還拿殺蟲劑朝他嘴裡狂噴10多秒,最後他假裝昏迷,呂才離開。柯由家人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
法院審理時,呂辯稱沒有拿刀砍傷被害人,應是揮拳時手上的龍型手鍊割傷對方所致,但又說手鍊已遺失找不到。高雄高分院因此不採信其供詞,加上他對柯男狂噴殺蟲劑,還毆打造成對方造成柯男的頸部深部撕裂傷、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顏面撕裂傷及多處擦傷,明顯有殺害意圖,因此依殺人未遂判5年6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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