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28歲林姓男子因為知道女友小美(化名)曾與已婚主管上摩鐵,便藉機勒索,謊稱女友因此懷孕,要求對方償付醫藥費、生活費等,否則就要把外遇一事抖出來,嚇得主管乖乖配合,前後匯了20萬5000元,但因為他又繼續要錢,對方終於受不了報警而被逮,後被依恐嚇取財罪判6月徒刑,還須追繳所有犯罪所得。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判決書,小美在去年3月和前夫離婚後心情不佳,又遇上主動關心的主管,對方又說在外面聊天怕被他老婆看到,所以就一起去了汽車旅館,後來男方洗完澡就撲了上來,說「我很愛你、為什麼不能乖乖做我的小三」等語,隨後就遭到性侵。
林男在去年4月得知女友被主管硬上,就前後10次勒索共20萬5000元,到了去年5月又說女友在外面欠了25萬,要主管幫忙付錢,後見對方說沒錢,就傳簡訊恐嚇「不打給我就打你老婆電話,當我很軟是不是,我要讓你生活過得很燦爛」、「不處理你就試試看,我就處理你」、「你自己保重,我現在叫人去你家跟你老婆講個話」等語。
主管被林男脅迫後,無奈真的沒錢,只好向妻子坦承外遇,並趁與林男約見面交款時報警將其逮捕送辦,而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林男正值壯年,非無辨別事理能力,竟為謀圖私利,不思以正當途徑賺取財物,犯後又矢口否認犯行,飾詞矯飾,態度惡劣,因此日前依恐嚇取財罪判處林男6月徒刑,若易科罰金,以2000元折算一日,另需追繳20萬5000元的犯罪所得。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