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役士兵外宿缺錢買菸搶劫女大生 最重五年以下徒刑


▲羅姓志願役士兵趁外宿的機會到士林夜市遊玩,沒想到只因為缺錢買菸就搶劫女大生。(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在5日凌晨接獲報案,在士林運動中心的停車場內有民眾遭搶劫,線上警力立即展開圍捕,員警加上3名見義勇為的民眾最後在基河路、士商路口逮獲羅姓職業軍人。

警方調查,23歲的羅姓志願役士兵趁著營區外宿時到士林夜市遊玩,沒想到身上的錢都用光後沒有錢買菸,就到士林運動中心的停車場觀察目標,最後選了1名落單的女大生,身上的3490元以及手機、證件等都遭搶走。

女大生遭搶後,隨即大聲呼救,附近有3位民眾聽到呼喊聲立刻追上羅嫌,並邊打電話報警,趕來的警力與民眾最後在基河路、士商路口壓制羅嫌,羅嫌落網後坦承搶劫,但也表示非常後悔。

警方訊後依搶奪罪嫌將羅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根據中華民國於民國103年修正後公布的陸海空刑法,第83條搶奪財物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目前軍人犯法都移交地檢署偵辦,依刑法搶奪罪將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軍人犯法都移交地檢署偵辦,依刑法搶奪罪將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圖/記者柳名耕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