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新竹縣新豐鄉一間2層樓的海釣場兼住宅,11日凌晨2時許發生大火,警消獲報到現場時,火舌已經從1樓竄出,接著2層建築全面陷入火海,1家4口僅有吳姓屋主逃出,其妻和2名子女則不幸喪生,吳男聞訊悲慟地跪地大哭。前內政部消防署災害管理組長林金宏表示,「火災應變人命優先」,呼籲民眾若發現火災,應立即大叫通知其他人,避免憾事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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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海釣場暗夜惡火造成3人不幸喪命,林金宏在臉書「林金宏的消防天地」po文表示,有媒體請教他對於這起悲劇的意見,並詢問火場救災有無SOP?對此,林金宏表示,「火場救災我主張標準指導原則SOG(Standard of Guide),而不是一成不變的標準作業程序SOP」。林金宏解釋說,「如到達現場看到煙,跟看到火的處置不一樣,看到一個窗戶冒火,跟全面起火的處置也不一樣,看到一樓窗戶冒火跟二樓窗戶冒火,處置也不一樣…,所以沒有SOP」。
林金宏說,自己不知道當時火勢的情況,因此無法評論,但如果消防隊抵達時,鐵皮屋已經全面起火,那消防隊先在屋外射水,防止火勢蔓延是對的。林金宏又說,「其實當我們在探討消防隊救災的作為,我更好奇為什麼屋主能逃出,而其他3人會罹難。」
據悉,屋主發現火災時,先用水滅火,但發現滅不掉,便跑到屋外要找人幫忙,沒想到火勢迅速擴大。對此,林金宏指出,「屋主有時間先滅火,還能跑到戶外求救,如果屋主先叫醒屋內其他人,這個死亡悲劇會發生嗎?」
林金宏建議,「火災應變人命優先,發現火災立即大叫通知屋內其他人」。他說,台灣很多火災悲劇都是因為「先滅火」,但他多年來不斷強調,教導滅火是以搶救財物為前提;反之,教導第一時間示警,練習火災求生,則是以人命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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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金宏說,自己不反對滅火,不過他認為要學會滅火,需要花費大量時間教育,並非隨手拿個滅火器噴一噴就代表會了,但示警是人與生俱來的本能,只要稍微練習就能做出正確的反應。林金宏呼籲,火場應變要先想如何保護人命,「滅火絕不是首要選擇,不懂火,不要救火,先學懂火,再學滅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