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哭哭了 陸新政:ATM轉帳「24小時內可撤回」

▲大陸ATM轉帳12月起將可在24小時內撤銷。(圖/記者李毓康攝)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近年來詐騙案件頻傳,民眾的錢一旦轉出去,基本上很難再要回來。不過對岸年底前實施的4項重大措施當中,有些將會讓詐騙業者「更難為」了,因為這些措施包含「ATM轉帳24小時內可撤銷」、「電話號碼實名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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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報導,大陸央行日前發布通知,自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帳戶轉帳外,個人透過自動櫃員機(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設備)轉帳,發卡行在受理24小時後辦理資金轉帳,且要求在受理24小時內,個人可向發卡行申請撤銷轉帳,而受理行應在受理結果界面,對轉帳業務辦理時間和可撤銷規定作出明確提示。

相關人員表示,這項措施有助於將資金阻截在被詐騙分子轉移之前,但也的確會對一些個人正常業務產生影響,並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加大銀行櫃面工作量。而另一項「威脅」詐騙集團的措施,便是大陸最高法、工信部等六部門,於9月份聯合印發的《關於防範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要求電信企業(含移動轉售企業)嚴格落實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制度,確保到10月底前全部電話實名率達到96%,年底前達到100%。

工信部11月初發布的《關於進一步防範和打擊通訊信息詐騙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各基礎電信企業要加快推進未實名老用戶補登記,在2016年底前實名率達到100%。這些措施要求在年底前十名率達到100%,因此未在規定時間內登記的用戶,將一律停機。

其他措施還包括將火車票預售期,自12月30後,由原本的60天縮短為30天;以及通知自12月1日起,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個人開立銀行結算帳戶,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已開立Ⅰ類戶,再新開戶的,應當開立Ⅱ類戶或Ⅲ類戶,並要銀行對本銀行行內異地存取現、轉帳等業務,收取異地手續費的,應自通知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實現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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