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女學生到摩鐵「互療情傷」 生教組長賠70萬還丟工作



▲男老師一時糊塗與女學生發生關係,慘賠70萬還丟工作。(圖/本報資料照,示意圖與本無人事物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某國中一名徐姓生教組長,在今年3月間帶著一名15歲女學生到摩鐵發生關係,女學生事後向閨蜜吐露心情,校方輾轉得知後隨即將徐解聘,並移送法辦。檢方今偵結予以緩起訴處分,附帶條件是必須服80小時的義務勞務。

據悉,女學生當時因與男友分手,於是找了徐姓老師訴苦,不過徐男卻將女學生帶到汽車旅館,並在喝了幾瓶酒後,便脫了衣服跑到床上躺下,並對女學生說「來,我抱一個」,女學生沒拒絕,最後雙方發生關係。

女學生事後把整件事告訴閨蜜,同學們通報老師,校方查證屬實,立即將徐解聘,並移送法辦。徐男坦承因和女友分手、女學生剛好也因情傷找上門訴苦,他才想開車一起出去散心,一時做了不該做的事情,感到相當後悔。

女學生則證稱老師並沒有強迫發生關係,最後徐男以70萬元與女學生家人和解。桃園地檢署今予以緩起訴1年,另須服80小時的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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