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扭傷遭托胸上下揉 下體鼠蹊部全失守:不舒服

▲被告趁按摩機會,猥褻女子。(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李姓男子2015年7月,藉由推拿的名義,向一名扭傷的女顧客揉胸摸下體。台南地院判決,被告犯利用照護機會猥褻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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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女子的左腳踝扭傷,去年7月到李男開設的病理按摩店,聽從建議脫掉外褲,躺在床上讓對方按壓小腿及大腿,等到翻身按摩背部時,內衣又被解開;李男解釋,要推拿乳頭間的膻中穴,撫摸胸部。李男行為越來越大膽,接著讓女子坐著,繞到後方雙手托住胸部,由下往上按,甚至伸進女方內褲,撫摸右大腿內側和鼠蹊部,不時還會碰到陰毛;女子返家後感到不舒服,報警提告。

法官開庭傳喚同業作證,傳統整復會盡量避開隱私部位,就算要推拿也一定會隔著衣物或毛巾,而且和對方溝通、取得同意。法官認為,被告過程中都沒有取得同意,是利用治療趁機猥褻,判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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