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為了錢竟把狗狗當成肉票?台北一名林姓毒販為了買毒,在臉書上販賣自己養的法國鬥牛犬,還刻意拉地價格成市價的5分之1,因此成功召來買家,不過他和黃姓老婆卻在售後持假槍去搶狗,連續犯案、獲取不法所得2次,最後被依準強盜罪和侵入住宅搶奪罪,各判3年半、2年8月徒刑,經上訴後遭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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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因為沒錢又犯毒癮,把自己和老婆養的1歲多的法鬥「奧迪」當成「職業肉票」,先是假裝在臉書上販賣,雖然市價大約15萬元,卻只賣3、4萬元,等交易完成後,隔幾天就回去搶狗,宛如把牠當成提款機,第一次是闖入余女家,丟下15張假千元鈔後落跑,第二次是持玩具槍闖進謝男家,恐嚇「狗是我的」,還動手打人,但遭到當場制伏,因此被逮。
林男落網後供稱,因為從幼犬時就開始飼養奧迪,有深厚感情,但長期吸毒讓自己經濟拮据,才會想出這樣的犯案手法,不過法官審理時認為,林男有賭博、詐欺之前科紀錄,素行並非良好,更與妻子合夥,雖然2人都辯稱是捨不得賣掉愛犬,但就算要反悔,也應循合法途徑解決,但他們卻趁人不備而搶奪、甚而為防護贓物而施以暴行,事後也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依準強盜罪和侵入住宅搶奪罪,判林男3年半、黃女2年8月徒刑,經上訴後遭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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