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法院重審「喬丹」 駁回「QIAODAN」再審申請

▲「喬丹系列鞋」在中國出現許多山寨版,歷經4年官司後法院判中文「喬丹」案件將重審。(圖/翻攝自Jordan粉絲專頁)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前NBA球星「飛人」Michael Jordan的「喬丹系列鞋」在中國出現許多山寨版。Michael Jordan 於2012年提告中國「喬丹體育(QiaoDan)」侵權,但一、二審皆敗訴收場,他不服氣申請再審,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在8日公開宣判結果,涉及拼音「QIAODAN」案件被駁回再審申請;中文「喬丹」案件確定違反商標法,會進行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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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新聞網》報導,這起官司已打4年之久,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於8日對「喬丹」商標權爭議案公開宣判:因Michael Jordan對拼音「QIAODAN」「qiaodan」不享有姓名權,爭議商標的註冊未損害再審申請人的在先姓名權,爭議商標也不屬於商標法規定「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以欺騙手段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情形,故判決維持二審判決,駁回Michael Jordan再審申請。

報導也指,涉及中文「喬丹」商標3件案件,因爭議商標的註冊損害了Michael Jordan對「喬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權,「違反商標法規定,應予撤銷」,故判決撤銷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被訴裁定及一、二審判決,判令商標評審委員會針對爭議商標重新作出裁定。

▲Michael Jordan判決後發出聲明表示「很欣慰。」(圖/翻攝自Jordan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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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不久後,Michael Jordan發出原文聲明給《懶熊體育》,內文經翻譯後寫道,「我很欣慰地看到,在「喬丹體育商標爭議案」的判決中,最高人民法院認可了我保護自己名字的權利。中國消費者有權知道喬丹體育及其產品和我並沒有任何關聯,沒有什麼比保護自己的名字更加重要的了,今天的判決彰顯了這一原則的重要性。」

Michael Jordan聲明還表示,過去30多年時間裡,「我將自己的名字和聲譽打造成國際知名的品牌,從我早期在NBA球場上打球,到去年秋天再次訪華,數百萬中國的球迷和消費者一直親切地叫我『喬丹』」。他說,對於今天的宣判,「將讓每個人都知道喬丹體育及其產品和我並沒有任何關聯,我尊重中國的法律,也期待著上海的法院對尚在審理中的姓名權侵權案件做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