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年僅17歲的救生員克拉克(John Clark)在度假時救了一名12歲的溺水少年,竟收到醫院催繳帳單,金額高達2600美元(約7萬8千元台幣)。媒體報導了這件烏龍事,已有善心的「無名氏」代替付清。
7月1日,家住華盛頓州的克拉克和家人到俄勒岡州洛克威海灘(Rockaway Beach)度假,聽到有人喊救命,原來是一名少年被捲進海裡,克拉克奮不顧身從滾滾浪潮中救了少年,之後兩人一起搭救護車,送到鄰近的提拉默克綜合醫院(Tillamook General Hospital)。當時醫護人員說,因為擔心克拉克失溫才把他送到急診室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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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克拉克之後竟收到醫院的帳單,要求付2600美元的救護車費用!而院方發表的聲明是「在當事人同意下,救護車才把病患送到急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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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克受訪時大表不可思議,也為這筆錢傷神;結果,有兩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好心人,一起付了這筆錢。克拉克再度受訪,他說生命是無價的,如果事件重演,他還是會救起少年,並且護送他坐救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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