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莊圓大師」張莊圓去年8月替蕭姓女信徒進行「排解身心靈負面能量」課程,餵食強胃散加黑醋致死,張與趙女及許姓女學員3人被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士林地院今天首次開庭,3人皆不認罪,張還說,「我沒有用藥觀念,但我可以透視每個人的心境,他們可告訴我這個配方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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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莊圓在庭上堅持不認罪,他表示,「我所做的事情都是憑直覺力,我自己也是這個配方服用,但我身體很健康、沒其他症狀。」對於法官劉兆菊詢問,「為什麼會拿胃散來排除蕭女的毒素、負能量?」張莊圓回應,「我沒有用藥觀念,但我可以透視每個人的心境,每個人可以告訴我這個配方是不是正確,完全憑直覺,無法說明,而這個就是我的『直覺力』。」
另外,趙女也說,「我認為這不構成醫師法,根本不知道這個配方會致人於死,更何況我跟蕭女是多年的好友,我當時留下來照顧她是基於好友情誼。」至於許女則解釋,自己沒有一直待在現場,但後來接到趙女通知回來協助,看到蕭女不舒服,但還是有意識、可以溝通,晚間等到大師回來,師徒2人還有溝通,蕭女還因此流淚,所以莊圓大師才又作法以協助她恢復元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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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莊圓辯護律師認為,張莊圓只是基於宗教立場幫弟子排除負能量,胃散的功用只是用來治胃,根本沒有醫療行為。對此,蕭家委任律師鄭崇文反駁,被告所訴不足以採信,沒醫師資格就用藥就是違反醫師法,且還延遲至少4小時送醫也有過失致死的責任,送醫後已出現屍斑,呈現屍僵狀態,證明死亡時間早就超過3小時。
起訴書指出,57歲的張莊圓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2015年8月11日在道場內為蕭女進行「排解身心靈負面能量」課程,並對外稱是「手術」,且收取台幣2萬元課程費用,其課程由張男調配150公克強胃散及黑醋200cc混合,由趙女將蕭女手腳捆綁再以湯匙餵食,原需進行3次餵藥,但蕭女過程中開始嘔吐,而張男卻繼續要趙女餵食完畢,導致蕭女嘔吐9小時致死,張男等3人也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