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日前提出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提到,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2人以上之提議,提案委員外之監察委員9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不受憲法第98條之限制」,遭疑是牴觸憲法,被酸根本「超狂立委」。他回應,這條文是殭屍條文,早已被增修條文取代,沒有挑戰權威之意。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按照位階層級,憲法大於法律大於命令。然而,徐永明提出的修法草案中,卻標明「不受憲法第98條限制」,引來外界質疑「超越憲法」,不但被酸「超狂」,甚至有人稱他是「超越憲法的立委」。
徐永明10日受訪時表示,憲法第98條其實早已是「殭屍條文」,現在已被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取代,憲法第98條從來沒被使用過,都是用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因此,修正草案中描述的全是根據增修條文第7條的結構來說明。
至於刻意在文中點出「憲法98條」,徐永明說,或許看來有些刺眼,但目的只是要凸顯這條文已是殭屍條文,且不存在,並沒有要挑戰憲法權威,下次不會再用這樣的字眼,對於支持監察法的立委也感到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