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一名女子小茹(化名)在郭姓老闆經營的餐廳擔任服務生,沒想到對方竟會說「你跟老闆娘一樣漂亮」,犯錯遭到責罵時,郭男也竟趁機偷摸她屁股當做「懲罰」,1個多月內就被摸了4次,氣得她忍無可忍,在離職後提告性騷擾,成功讓老闆被判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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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小茹今年5月底至7月中在男子郭金德所經營的餐廳工作,但是她剛到班第3天就因為犯錯遭到襲臀,但因為工作不好找而隱忍,後來一直到6月13日總共被摸了4次。曾經目睹經過的林姓少女指稱,小茹上班不到一個禮拜就有看到,當時3個人先後進到餐廳櫃臺,小茹走第一個,老闆第二,她則在後,本來在討論為何小茹會犯錯,後來老闆就伸出狼爪由下往上摸,感覺「有點懲罰的意思」。
郭男在法院審理時否認有性騷擾,反控是2人因離職而挾怨報復,但法官認為,員工遇到不合理工作條件、職場環境常忍氣吞聲,面對職場性騷擾往往舉證不易,循正常管道又恐破壞與同事及上司關係,2女都是在離職後後才又提起,符合民情,認為郭男所說不足採信,其犯行足以認定,因此判色老闆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不過另3次犯行,則因無人目擊,郭男也矢口否認,無積極證據,判無罪。